單親父母的特殊挑戰
離婚後,林女士一個人扶養兩個孩子(10 歲和 7 歲)。她 38 歲,在一次健康檢查後開始認真思考:如果我出了什麼事,孩子怎麼辦?
最迫切的兩個問題
1. 未成年子女的監護問題
若單親父母身故,法律上另一方(前配偶)通常自動取得監護權,即使雙方已離婚、孩子也跟前配偶不親。若有特殊考量(如前配偶有不適合監護的情況),需要在遺囑中說明,並可能需要法院介入。
2. 財產如何保護子女,而非流入前配偶
若子女為未成年繼承人,前配偶作為法定代理人可能管理繼承財產。若擔心財產被不當使用,可設立信託,由銀行或律師管理,確保財產用於子女教育和生活。
林女士的規劃
1. 壽險保額提高到 800 萬(子女生活費 + 教育費估算)
2. 搭配保單信託,指定銀行管理,每月給子女固定生活費,教育費用另案申請
3. 預立遺囑,指定遺囑執行人(由信任的姊姊擔任)
「我不能讓孩子因為我不在了,就陷入混亂。」林女士說。這份規劃給了她安心繼續生活的底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