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家的傳承難題
彰化的黃家,務農三代。老父親 72 歲,名下有兩公頃水稻田(農業用地)、一棟農舍,以及一個在台北工作的大女兒、留在家鄉的二兒子、嫁到外地的小女兒。
二兒子繼承農地是共識,但大女兒和小女兒的部分怎麼處理?
農地的稅務優惠
農地只要符合「繼續農用」的條件,可以完全不計入遺產。老父親名下約 600 萬公告現值的農地,若由二兒子繼承並繼續耕種,遺產稅基直接減少 600 萬,節省稅款約 60 萬。
如何讓三個子女都公平?
顧問提出方案:
1. 農地和農舍由二兒子繼承(享農用免稅優惠)
2. 老父親這幾年開始每年贈與大女兒和小女兒現金(利用 244 萬免稅額)
3. 另外為兩位女兒各購入 100 萬壽險,確保補償到位
二兒子的承諾
繼承農地後,二兒子簽署「繼續農用承諾書」,承諾五年內不變更用途。否則將被追繳約 60 萬遺產稅。
老父親說:「地傳下去,家就傳下去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