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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富規劃2025年2月14日

農曆年前後贈與的時機學問:善用新舊年度的節稅機會

農曆年前後跨越新舊年度,是年度贈與免稅額更替的時機。了解如何合法在兩個年度各自利用 244 萬免稅額。

農曆年前後是贈與的黃金時機

台灣的贈與稅免稅額以**日曆年度(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)**計算,與農曆年無關。但農曆年假期恰好在 1 月底至 2 月初,提供了一個思考跨年贈與策略的好時機。


如何利用「跨年贈與」?

如果去年(例如 2024 年)的贈與免稅額還沒用完,可在 **12 月 31 日前**完成贈與,利用完舊年度額度。

農曆年後(1 月份),新年度的免稅額重新歸零,**又可以再贈與 244 萬元**。

這樣在農曆年前後各做一次,短短兩三個月內,合法移轉的金額就可以達到 244 萬 × 2 = **488 萬元**(單人),夫妻合計則高達 **976 萬元**。


實際操作注意事項

銀行轉帳留紀錄

所有贈與都建議透過銀行轉帳進行,保留完整的金流記錄,避免日後國稅局查核時難以舉證。

申報時間點

跨年贈與需分別計入不同年度的申報,不要混在同一張申報書上。

不要急於完成而忽略文件

贈與的目的是合法節稅,不是規避。若時間緊迫,寧可減少金額,確保程序正確。


紅包算贈與嗎?

農曆新年長輩給晚輩的紅包,在一般金額範圍內(數千至數萬元)通常被視為「習俗性贈與」,不需申報贈與稅,但若金額龐大,建議諮詢稅務人員。


結語

農曆年是與家人團聚、討論財務規劃的好時機。趁著新年,順便確認今年的贈與計畫是否已安排,讓節稅策略從年初就開始發揮效果。

#農曆年#贈與時機#免稅額#節稅#年度規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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