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目標,一個工具
很多父母面對兩個理財目標:
- 存子女的教育基金(大學、出國留學)
- 為未來的財富傳承做準備
這兩件事看似分開,但透過正確的保單規劃,可以同時解決。
方法一:儲蓄型保單兼顧教育金與傳承
運作方式:
- 父母為要保人兼被保險人,子女為受益人
- 購入「增額終身壽險」或「儲蓄型終身壽險」
- 保單現金價值隨時間增長,可在子女需要時(如大學入學)部分解約取用
- 若父母在子女就學前身故,高額身故保險金確保教育計畫不中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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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法二:以子女為要保人投保
設計方式:
- 子女為要保人,父母贈與保費(在每年 244 萬免稅額內)
- 子女以此資金投保,保單屬於子女
- 此贈與行為同時達到「降低父母遺產稅基」的效果
例如:父母每年贈與子女 20 萬購買儲蓄型保單,10 年共移轉 200 萬出去,同時降低了未來遺產稅基約 200 萬。
實際試算
| 方案 | 目標達成 | 稅務效益 |
|---|---|---|
| 存銀行定存 | ✅ 教育金 | ❌ 計入遺產 |
| 父母購入終身壽險(子女為受益人) | ✅ 傳承保障 | ✅ 保險金原則上不計入遺產(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6 條第 9 款) |
| 子女為要保人(父母贈與保費) | ✅ 教育金 + 傳承 | ✅ 降低遺產稅基 |
注意事項
- 儲蓄型保單的投資報酬率通常低於股票等高風險投資,需考量機會成本
- 部分解約可能影響保障效力,需了解保單條款
- 以子女為要保人時,父母給子女的保費資金屬於贈與,年度合計在 244 萬免稅額以內免稅、超過須申報贈與稅;保費應由子女帳戶支付,以證明要保人實質上是子女
延伸閱讀
更正說明:本文於 115 年 10 月更正「保費由子女帳戶支付就不構成贈與」的錯誤說法:父母把錢給子女即屬贈與,由子女帳戶付款只是證明要保人實質上是子女。
規劃的順序錯了,後面全部要重來
贈與、保單、信託、不動產處分,每一項單獨看都合理,但順序與時點錯了就會互相抵銷,甚至製造新的稅負。整體怎麼排,要看你家的資產組成與家庭結構。
你可以先用遺產稅試算工具抓一個大概的量級,但工具只看得到數字、看不到架構。想知道你家的實際狀況,歡迎預約一次傳承規劃諮詢,由顧問依你的資產與家庭狀況逐項檢視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