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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單傳承2024年9月20日

要保人、被保險人、受益人怎麼設定最省稅?

保單三個角色的設定方式,決定保險金是否計入遺產。一張圖搞懂最常見的四種設定組合與稅務影響。

三個角色,決定保單稅務命運

一張保單涉及三個核心角色:

  • 要保人:繳保費的人,擁有保單所有權
  • 被保險人:被保障的人,身故時觸發理賠
  • 受益人:收到身故保險金的人
  • 這三個角色的組合,決定了身故給付是否計入遺產,以及有沒有贈與稅問題。


    四種常見設定組合

    組合一:父母=要保人=被保險人,子女=受益人

    這是最常見的設定。身故保險金不計入父母遺產,子女直接收取,節稅效果最佳。

    注意:父母在世時,保單價值準備金屬於父母的財產。若父母身故前保單尚有價值準備金(如增額壽險),該部分可能計入遺產。


    組合二:子女=要保人,父母=被保險人,子女=受益人

    父母身故,保險金給付給子女,保險金不計入父母遺產

    優點:保單所有權在子女,若父母後來改變心意,無法自行解約。

    注意:子女繳保費視為自己的支出,若繳費超過免稅額,需留意贈與稅問題。


    組合三:父母=要保人,子女A=被保險人,子女B=受益人

    此設定較少見,主要用於為子女規劃。若被保險人(子女A)身故,受益人(子女B)收到保險金,此筆給付不計入子女A的遺產


    組合四:要保人≠被保險人,要保人比被保險人先身故

    若要保人先走,保單的所有權(含已繳保費的價值準備金)會計入要保人遺產。這是一個常被忽略的風險。


    最常見的節稅設計

    父母想確保子女收到一筆錢

    → 父母為要保人兼被保險人,子女為受益人(組合一)

    防止父母改變主意

    → 子女為要保人,父母為被保險人(組合二)

    每個家庭狀況不同,建議與顧問詳細討論後再做決定。

    #要保人#被保險人#受益人#保單設計#遺產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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