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產稅的計算邏輯
遺產稅 = (遺產總額 − 免稅額 − 各項扣除額) × 適用稅率
因此,充分利用每一項扣除額,是合法降低遺產稅的關鍵。以下逐一說明。
免稅額:1,333 萬元
每位被繼承人均享有 1,333 萬元的基本免稅額,無需任何條件即可適用。
各項扣除額一覽
配偶扣除額:553 萬元
**條件**:被繼承人的配偶在死亡時仍健在。
**金額**:固定 553 萬元,無論資產多寡。
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:每人 56 萬元
**條件**:子女、孫子女(含養子女),繼承開始時仍健在。
**未成年加扣**:未成年子女每人每年可再加扣 56 萬元(按距成年年數計算)。
**例如**:子女 16 歲,距成年 2 年,可扣除 56 萬 + 56 萬 × 2 年 = 168 萬元。
父母扣除額:每人 138 萬元
**條件**:被繼承人的父母(或養父母)健在。
**金額**:每人 138 萬元,最多可扣除 276 萬元(父母均健在)。
喪葬費扣除額:138 萬元
**條件**:無需提供收據,固定扣除。
**金額**:每件遺產稅申報固定 138 萬元。
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:693 萬元
**條件**: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符合「重度以上身心障礙」或精神衛生法規定的嚴重病人。
**金額**:每人 693 萬元(可適用多人)。
受扶養的兄弟姊妹、祖父母:每人 56 萬元
**條件**:被繼承人過世時,兄弟姊妹或祖父母受其扶養,且仍健在。
其他可扣除項目
試算舉例
被繼承人李先生,遺產總額 5,000 萬,有配偶、兩名成年子女:
| 項目 | 金額 |
|---|---|
| 遺產總額 | 5,000 萬 |
| 免稅額 | -1,333 萬 |
| 配偶扣除額 | -553 萬 |
| 子女扣除額(× 2) | -112 萬 |
| 喪葬費 | -138 萬 |
| **課稅遺產淨額** | **2,864 萬** |
| **應納稅額(10%)** | **286.4 萬** |
結語
每一項扣除額都有明確的法律依據,申報時應完整評估可適用的項目,確保不遺漏任何合法的扣除機會。若有疑問,建議委由稅務專業人員協助申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