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居海外的台灣人有多少?
根據外交部統計,長期旅居海外的台灣公民超過 70 萬人。這群人的財富傳承面臨一個特殊挑戰:台灣的資產和海外的資產,可能要分別在兩個國家處理繼承手續。
一個美國台灣雙居案例
陳先生,60 歲,持有台灣和美國雙重國籍,在加州住了 20 年。名下有:
台灣的房子:若他在台灣身故,需按台灣遺產稅規定申報。繼承人(在台灣的弟弟)需辦理繼承登記。
美國資產:美國對非美國居民身故,若資產超過 6 萬美元,需繳美國遺產稅(最高 40%)。這是很多人不知道的重大風險。
解決方案
1. 將美國資產設立可撤銷信託(Revocable Trust):信託資產繞過遺囑認證(Probate),降低行政成本
2. 評估美國遺產稅風險:若美國資產較少,可在生前轉移台灣
3. 確保台灣和美國都有法律效力的遺囑
跨國傳承需要兩地的法律和稅務專家共同規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