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薪承家
財務顧問
返回知識庫
遺產稅2025年9月20日

繼承的房子賣掉要繳多少稅?房地合一稅這樣算

繼承取得的房屋,日後出售時房地合一稅的計算方式與一般買賣不同。本文說明成本認定、持有期間計算,以及節稅的合法方式。

繼承的房子,賣掉要繳房地合一稅嗎?

2016 年起,台灣實施房地合一稅(新制),對持有期間較短的房地產交易課較高稅率。繼承取得的房屋,在出售時同樣適用此制度,但有幾個特殊規定需要了解。


繼承房屋的成本如何認定?

一般買賣,成本就是「買進的價格」。但繼承的房屋沒有「買進」這個動作,成本認定方式如下:

  • **土地**:以繼承時的「公告土地現值」為成本
  • **建物**:以繼承時的「房屋評定現值」為成本
  • 由於公告現值通常遠低於市場成交價,繼承房屋的稅務成本往往偏低,出售時的「獲利」計算金額較大,須繳較高的稅。

    **舉例**:繼承一棟市值 1,200 萬的房子,公告現值(稅務成本)為 300 萬,日後以 1,200 萬出售,應稅獲利為 900 萬。


    持有期間的計算

    **繼承房屋的持有期間,從被繼承人取得的日期起算,不是從繼承日起算。**

    這對繼承人有利:若父母持有房子超過 10 年,繼承後立即出售,持有期間也視為超過 10 年,可適用較低的稅率(20%)。


    房地合一稅率(2021 年新制後)

    持有期間稅率
    2 年以內45%
    超過 2 年,未達 5 年35%
    超過 5 年,未達 10 年20%
    超過 10 年15%
    自住房屋(符合條件)10%(400 萬以下免稅)

    自住優惠:最高可扣除 400 萬

    若出售的房屋符合「自住」條件,課稅所得在 400 萬元以下可免稅,超過 400 萬元部分適用 10% 稅率。

    自住條件:

  • 個人或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設戶籍
  • 持有並居住連續滿 6 年
  • 出售前 6 年內未曾有營業或出租
  • 繼承的房屋若繼承後立即居住,可開始累計自住年限。


    繼承後出售的節稅策略

    策略一:長期持有降低稅率

    若持有期間(含被繼承人的持有年數)已超過 10 年,稅率為 15%,相對合理。

    策略二:爭取自住優惠

    若繼承後將房屋作為自住使用,六年後出售可享 400 萬免稅優惠及 10% 優惠稅率。

    策略三:申報必要費用

    仲介費、代書費、修繕費等,均可列為成本,降低應稅獲利。


    結語

    繼承的房屋賣掉前,建議先試算房地合一稅的金額,評估是否值得出售,或等待持有期間較長後再出售,以享有較低的稅率。若有疑問,建議諮詢地政士或稅務顧問。

    #房地合一稅#繼承#不動產#出售#資本利得

    想了解您的實際情況?

    免費使用試算工具,或直接加 LINE 與顧問討論您的家庭需求。